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磴政办字[2015]123号)文件要求,我县于2015年11月已全面启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各苏木镇、县直各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已经完成自行梳理和政府法制办审核阶段,行政权责清单初稿已经形成。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发[2015]58号)文件要求,各部门行政权责清单经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反馈各部门,由各部门确认无误后,在政府或各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1个月。现将各苏木镇、县直各单位行政权责清单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对各苏木镇、县直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初稿将于2016年11月10日之前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间,各苏木镇、县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行政权责清单的意见和建议。
二、公示期满后,各部门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行政权责清单及有关情况说明于2016年12月15日之前,一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将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社会正式公布。凡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不予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苏木镇、县直各部门《行政权责清单目录》(初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zmkmj.com/dkxztlm/qlqdzujs/。
联系人:张雅楠 4268862
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