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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民政局领导班子分工

   

  

  郭生海(民政局局长):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丁玉英(民政局副局长兼民族敬老院院长):协助局长负责人事、行政审批、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民间组织、社团党建、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优抚、安置、双拥、计划生育、妇女、综治维稳、普法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优抚安置股、民族敬老院。

  尹军才(民政局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常务、党建、财务、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城乡低保、救灾救济、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农牧区低收入煤补发放、贫困大学生救助、临时救助、孤儿救助、福利彩票、慈善、社区建设、老龄、养老、社会工作、殡葬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城乡低保办、救灾救济股、医疗救助办、老龄办、社区建设股、社会工作股、慈善协会、救灾物资储备库、殡仪馆、中心敬老院、生命纪念园、康恩老年公寓等。

  高新军(民政局纪检组长):抓好纪检监察工作。

   

   

   

  磴口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磴口县民政局主要负责救灾救济、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城乡低保、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特困户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中国社会福利彩票的销售和福利基金的积累、社会福利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变更、界线勘定及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解处理、城乡地名的命名和管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和基层政权建设、村(居)委会组织法的贯彻执行;负责社区建设和老龄工作;负责殡葬改革与管理、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和收养登记工作等。

  负责人:郭生海

  办公地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街

  办公电话:0478-2601025

  所辖镇名称:磴口县巴彦高勒镇

   

   

  磴口县民政局内设机构

  磴口县民政局内设11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协调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调查研究和制定民政工作综合性政策法规。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宣传、信息、信访、保密、规章制度建设、后勤服务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郝燕

  办公电话:0478-2601025

  (二)财务室

     拟定全县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中央、自治区、市和县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督促民政事业资金指标落实;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基建和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会计:牛晓兰

  出纳:袁婷

  办公电话:0478-2601028

  (三)低保办

  拟订全县城乡低保、“三无”人员实施细则、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央、自治区、市、县城乡低保资金的分配和监管;负责城乡低保、“三无”人员工作审核、审批;负责本县低保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低保工作。

  主任:付琛

  办公电话:0478-2601032

  (四)优抚安置股(双拥办)

  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抚恤工作及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起草优抚工作地方性法规及相关政策,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申报褒扬革命烈士、评定伤残等级;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理中央、自治区、市驻磴口单位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参与全县征兵工作,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承办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股长:杨芳

  办公电话:0478-2601037

  (五)救灾救济股

     拟定全县救灾减灾工作规划、五保等有关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核查和统计上报;承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下达的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牧区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组织和指导全县捐赠工作;指导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临时救助、救急难、贫困大学生救助和五保供养等工作。

     股长:王瑞霞

  办公电话:0478-2601021

  (六)社区建设股(社会工作股、老龄办)

     贯彻执行社区建设的政策法规,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居委会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体制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社会工作者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承担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措施,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全县老龄工作。

     股长:沙如拉

  办公电话:0478-2601036

  (七)社会事务股

     贯彻执行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全县殡葬、婚俗改革工作。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收养登记工作及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负责行政区域的变更、界线勘定及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解处理、城乡地名的命名和管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和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居)委会组织法的贯彻执行。

     股长:王东

     办公电话:0478-2601027

  (八)医疗救助办公室

     拟定全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乡患病的困难群众的医前、医中、医后的救助工作,协调卫生部门指导和监督“一站式”定点医院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主任:云海英

  办公电话:0478-2601039

  (九)婚姻登记处

     负责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主任:付永军

     办公电话:0478-2601033

  (十)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负责申请社会救助的城乡低收入家庭户籍、财产、收入、社保、工商、车辆、纳税及房产等方面情况的核实比对。

     主任:花日

     办公电话:0478-2601032

  (十一)民政服务大厅

  负责民政服务大厅安全、卫生、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处理相关事务。 

  主任:丁金红

  办公电话:0478-2601029

   

  磴口县民政局直属单位

   

  (一)民族敬老院

  负责民族敬老院的日常事务,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为入住的回族老年人提供生活起居、餐饮娱乐、医疗保健等服务。

  院长:丁玉英

  办公电话:0478-2240655、2601100

  (二)中心敬老院

  负责中心敬老院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敬老院有关方针、政策;做好五保对象的供养工作,为供养入住的人员安排好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

  院长:罗亮

  办公电话:0478-4269693

  (三)社会救助管理站

  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到困难且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又无亲友可以投靠、也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而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给予临时性救助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

  站长:刘玉金

  办公电话:0478-2601036

  (四)殡仪馆、殡葬管理所

  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为全县火化区内城乡居民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寄存、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及殡仪服务,丧葬用品销售等选择性服务;负责殡仪馆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负责检查落实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搞好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办丧新风;负责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馆长兼所长:冯永生

  办公电话:0478-4212472

  (五)救助物资储备库

     对救灾物资的采购和分配提出初步意见,负责救灾物资的具体采购、分配、出入库管理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日常管理。

  主任:王崇尚

  办公电话:0478-26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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