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磴口县星华农牧有限公司高标准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磴口县星华农牧有限公司建设,属改扩建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彦套海农场七分场,场址中心坐标为北纬40°37′29.07″,东经106°46′42.53″,项目四周均为荒漠。项目总占地面积500亩。养殖规模为黑白花奶牛的存栏量为2500头,其中泌乳牛1700头,围产及干奶牛600头,犊牛200头,鲜奶的日产量为42.5吨。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与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1)施工扬尘通过采取对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硬质围挡;对易产生二次扬尘的作业面(点)和道路洒水;合理选择施工运输道路,同时对进出车辆限载限速并加盖苫布;粉状易起尘物料露天堆存采用苫盖方式等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定期维修养护施工机械和车辆,使设备和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工况,并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燃料,可减少尾气的排放,将对周围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2)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淸掏。
(3)高噪声源采取封闭措施,搭建临时车间,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与结构施工,尽量减轻施工期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施工产生的施工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及时用封闭拉运车辆拉运至综合执法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施工时应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各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以免造成周围植被、土壤的大面积破坏。
2、运行期:(1)饲料配制粉尘通过在饲料配制过程中喷水可以有效降低粉尘产生,对环境影响较小;养殖区恶臭通过合理设计日粮,饲料中添加酶制剂、EM液等添加剂、牛舍通过采取控制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及时清粪、定时喷洒除臭剂以及养殖区四周种植树木等措施减少养殖区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臭气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沉淀池位于车间内,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厂房隔离等措施,产生的臭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集粪池为露天,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氧化塘夏季恶臭气体浓度较大,在运营期各粪污输送及储存流程应及时清理推进,避免长时间放置,同时氧化塘内污水满足标准后应及时清运到消纳的土地,冬季储存停留时间较长,但温度较低,恶臭浓度较低。同时在废水处理区氧化塘四周种植树木,形成绿化隔离带以减小废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臭气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堆肥场恶臭通过堆肥采用好氧堆肥方式,并投加减少氨释放和保氮的复合发酵剂,可以有效减少氨气等臭气的排放;在堆肥的过程中要及时翻堆,以保证其具有足够的疏松性,可保证氧气的充足供应,避免厌氧过程产生的臭气,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臭气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生活区和挤奶厅燃煤锅炉烟气分别采用碱法脱硫除尘法进行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燃料煤、灰渣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措施防止扬尘产生;食堂烹饪的燃料为液化石油气,属于清洁能源,喷人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本项目待挤厅和挤奶厅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经固液分离系统分离后排入兼性氧化塘处理,最终作为液体肥浇灌项目配置的种植基地。牧场拟设置总容积为9000 m3的兼性氧化塘池;换热冷却水用于牛群的饮用;软水站排水经过中和处理后可与锅炉定期排放的排污水一起用于抑制煤堆、灰渣的扬尘。牛舍两侧的集粪池为斜坡式构造,可防止粪污中的尿液流出,在堆肥场周围设有围堰,可防止雨污的外泄,并被收集到兼性氧化塘进行处理,在露天牛舍、运动场周围设置水沟,对雨天可能产生的污水进行收集,将这三个区域可能产生的被雨水冲刷外排的污水进行收集并送兼性氧化塘进行处理后,可保证其它区域的雨水不会有污水汇入,可直接外排;挤奶设备冲洗水用于挤奶厅的冲洗。
(3)饲料配制粉尘、粪便、垫料、奶厅冲洗废水沉渣、氧化塘沉渣用于堆肥;项目区设置安全填埋井处理病死畜;锅炉灰渣外售或免费提供给周围的村民用于铺路或建造房顶;废活性炭由其生产厂家进行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医疗垃圾应装入密封的包装袋中冷冻,定期送到巴彦淖尔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处理。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青饲料切碎机、搅拌机、粉碎机、水泵及锅炉房引风机、牛叫声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 70~85dB(A)。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设备置于室内、使牛较为舒适等措施后,噪声可以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取设计和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可降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自公告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索取环评报告全本或提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磴口县星华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三明 电话:13337082888 邮箱:157305077@qq.com
评价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娟 电话:18648404836 邮箱:1018512136@qq.com
磴口县星华农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