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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刘海军(住建局局长):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分管内审股。

刘英(住建局副局长):协助刘海军局长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村镇管理、招投标管理、党风廉政、纪检、计生、统计工作,分管局内工程股、村镇股,协调水务局、农牧业局及各苏木镇。

张勇(住建局副局长):协助刘海军局长负责常务、党务、保密、综治、维稳、宣传、信访、财务、人事、供热、燃气、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建筑材料检测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室、质监站、燃气办、检测中心,协调房管局。

庄彦青(住建局副局长):协助刘海军局长负责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工程安全,分管市政工程股、安监站,协调发改局、土地局、消防大队、安监局、环卫局。

高建军(征收局局长):协助刘海军局长负责市政工程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征收和建设、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工作,分管征收办、城投公司,协调法院、执法局。

二、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十二个股室:办公室、财务室、城投公司、征收办、安监站、工程股、质监站、检测中心、市政工程股、村镇股、内审股、管网办。

三、单位及各股室职责职能

  (一)办公室
  1、承担全局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制定机关规章制度,处理来文来电及上传下达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内外事务。
  2、接待来信、来访协助处理有关本局的县政府督办事项和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县长公开电话落实事项。
  3、做好管理全局人事、劳资、档案工作。
  4、负责全局法制工作,搞好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5、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干部作风纪律。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陶奋科      联系电话:7967009    

 

(二)财务室
  1、负责审查全局的财务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收支,审核单据,审核全局收支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有关经济活动。
  2、负责审核财务统计分析结果,为领导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编报各月、季、年度报表。
  3、负责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会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完成财政下达任务,为局领导调配资金及时提供准确信息。

4、负责综合管理本局建设、事业各项资金,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收缴管理工作。

6、做好财务归档,整理、验收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蔡秀玲      联系电话:7967017

 

(三)质监站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督条例和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强制性标准及执行规范》;负责辖区内在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参与优质工程申报工作,并签署具体意见。

3、审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核发质量委托书。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档案的审核备案工作。

5、参与建设工程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6、组织参加市、县两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活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负责人: 王瑞     

 联系电话:7967030

 

(四)工程股

1、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程序,督促检查辖区内在建工程建筑市场秩序和施工企业各项手续的办理情况。
  2、配合市建委做好施工人企业的“六大员”和技术工人的上岗培训工作、制定可行的集训计划、全面提高“六大员”及技术工人的业务水平。
  3、处理好建筑市场的合同纠纷和仲裁工作,搞好在建工程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排查发放工作。
  4、参与工地完工后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组织建筑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5、负责对全县新建、改建、扩建、房地产开发、装饰装修及私房修建等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等工作。
    6、负责对建筑业行业管理,对施工、监理、咨询、代理、检测等机构的资质管理。
    7、负责建筑业的统计报表工作,配合上报上级各类统计报表。

8、负责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审核管理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0、配合市、县两级并组织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

11、负责管理建筑工地计划生育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李建军     联系电话:7967016

 

(五)安监站

1、审核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资质。

2、对本县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管。

3、负责上报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报表。

4、负责审核、办理市政及房地产建设项目及配套安装工程安全监督计划和审查意见书。

5、组织、参与查处建筑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6、负责城区内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7、配合市、县两级安全检查工作。

8、负责全县在建工程特种设备检测备案工作。

9、负责在建工程的安全用品监管及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的监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 杨东杰      联系电话:7967008

    

    (六)市政管理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县的市政道路、广场、供水等工程监督管理。

    2、根据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接收施工企业决算审核申请,报决算审核领导小组。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赵军      联系电话:7967013

 

(七)征收办

1、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咨询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查处有关征收违法行为。

2、负责我县国有土地的房屋征收管理工作。

3、审核征收人的征收资料,发布征收公告,监督管理征收中介机构审核备案。

4、对未达成征收协议的当事人申请人民政府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5、具体实施房屋征收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张威      联系电话: 7967039

 

(八)检测中心

    1、负责各专业项目使用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

2、开展相关项目的样品检测、测试工作。

3、负责制订检测实施细则及专业作业指导书。

4、负责质量体系中对检测中心管理各要素的执行。

5、试验报告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发出。

6、负责室内各专业项目任务量协调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任红丽      联系电话:7967033

 

(九)城投公司

1、做好城市公共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筹措、调配,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以及资金运行的监管工作。

2、根据县政府的授权和委托,通过收回、征用、收购、置换等手段,收购储备土地,经开发整理后,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投放市场,实现政府土地收益的最大化,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

3、根据国资局的授权和委托,经营从城建系统剥离的国有资产,对授权后的国有资产依法享有资产经营权和收益权,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负责所属企业的运营管理,依法依规进行市场运作,保障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

5、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和管理,以实现城建资金最佳的投资效益。

6、负责争取上级补贴项目,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刘再峰      联系电话:7967004

 

(十)管网办

1、监督管理全县城镇燃气工作。

2、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负责人:柴绍云     联系电话:7967039

 

(十一)村镇股

1、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工作。

2、农牧区危房改造及村镇统计报表填报等工作。

负责人:吴学东      联系电话:7967014

 

(十二)内审股

1、负责市政工程建设、调度、竣工结算、报审。

2、城投公司资金拨付及抵押物审核工作。

负责人:张静        联系电话:7967039

 

办公地址:博物馆四楼   办公邮箱:dkcj20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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