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王剑琪:主持全面工作
巴生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土地利用、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环境储量、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测绘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规划测绘股、土地利用股、矿管股。
米强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地籍管理、土地整治、执法监察、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地籍股、土地整理中心、监察大队。
杜震东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机关党建、人事培训、财务、保密、政风行风评议、土地征收储备、国土资源中心所及群团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收储中心、国土资源中心所。
张云泽主任科员:协助局长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
郭源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协助局长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等方面工作。主持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办公室主任:李瑞新(联系电话:4265315)
1.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
4.传达县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文件精神、领导讲话、指示及通知。
5.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督查、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对外联络、接待、车辆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6.汇总编制落实年度国土整治、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等所需经费计划。
7.做好报刊征订发放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股股长:寇凤娥(联系电话:4265313)
1.负责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在本县的宣传贯彻及咨询工作。每年利用地球曰。土地日、法制日等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
2.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办理和换发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普法工作。
3.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承办国土资源信访案件调查和回复工作;
4.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5.承办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案件的具体工作。
6.负责综合治理、信息报送、优化环境及行政效能日常工作。
7.负责编制职工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培训等。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工作和其他有关事项。
土地利用股股长:王智(联系电话:4260237)
1.监督执行耕地特殊保护、农用地保护和农用地转用管理办法及未利用土地的开发、整理、复垦和开发耕地规定。
2.指导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3.承办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临时用地、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土地开发、审查、报批工作。
4.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凭、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贯彻执行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苏木、村嘎查用地管理办法。
5.指导农牧区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6.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测绘股股长:雍娟(联系电话:4216655)
1.组织编制实施县域内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和重大测绘项目规划。
2.编制管理全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3.承担基本建设项目用地及重大专项投资管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报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测绘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
5.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行业行政管理,指导全县测绘工作。
6.负责对全县测绘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7.承担全县测绘资质审查、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测量标志保护。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籍股副股长:王楠(联系电话:18204789246)
1.负责全县土地测绘调查,土地变更调查。
2.汇总统计土地利用变化结果及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土地条件及其它专项调查工作,并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和各项地籍信息资料的管理,应用备案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李瑞新(联系电话:4265315)
1.依法进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及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整顿工作。
2.负责采矿权和采矿权转让、探矿权和探矿权报批登记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矿产权市场管理。
4.组织实施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
5.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
6.审核全县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事项。
7.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分析。
8.实施全县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矿泉水、地质遗迹资源、矿山地质环境等地质环境保护管理法规和政策。
9.承担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10.监督检查地质勘查规划的执行情况。
11.负责全县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
12.负责地质勘查资质审核监督管理。
13.监督检查地质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的执行情况。
1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郭源(联系电话:4211014)
1.负责建立和规范土地有形市场,承担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2.负责行政服务大厅国土资源窗口业务受理、咨询、规费收取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籍管理办法。
3.组织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及权属调查工作。
4.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
5.指导和监督全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王多宏(联系电话:4260237)
1.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利用及出让前的准备工作。
2.负责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各类闲置、空闲土地的清理登记及处置工作。
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土地整理中心主任:赵皓冉(联系电话:18847809188)
1.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在建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工程。
2.负责竣工项目的验收准备工作,在验收工程过程中做好各种协调工作。
3.负责组织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4.负责申报和争取自治区、国家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工程。
5.编制土地整理复垦专项规划并申报。
6.协助负责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崔利军(联系电话:13847808253)
1.承担全县土地、矿业权、测绘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工作。
2.履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的执行和遵守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
3.组织查处全县破坏耕地、非法出让、转让、出租土地、矿业权及测绘违法行为等重大案件。
4.指导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5.配合乡(镇)、各部门打击私搭乱建、私挖盗采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6.负责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7.负责县局信访接待、登记、转办及信访协调调查工作。
8.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资源城郊中心所所长:马建章(联系电话:15847823820)
1.负责巴镇(农牧区部分)、渡口镇、补隆淖办事处国土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
3.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工作。
4.负责辖区内农牧民宅基地及县人民政府有批准权的项目用地的审查批报工作。
5.负责辖区内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
6.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违土地法案件的查处及土地纠纷的调处工作。
7.负责辖区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县局、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资源隆盛合中心所所长:苏团员(联系电话:13604783181)
1.负责隆盛合镇国土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
3.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工作。
4.负责辖区内农牧民宅基地及县人民政府有批准权的项目用地的审查批报工作。
5.负责辖区内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
6.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及土地纠纷的调处工作。
7.负责辖区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县局、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资源沙金中心所所长:杨牧仁(联系电话:13754083165)
1.负责沙金苏木国土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
3.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工作。
4.负责辖区内农牧民宅基地及县人民政府有批准权的项目用地的审查批报工作。
5.负责辖区内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
6.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及土地纠纷的调处工作。
7.负责辖区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县局、苏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资源纳林套海中心所所长:高建忠(联系电话:13789483048)
1.负责纳林套海国土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
3.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工作。
4.负责辖区内农牧民宅基地及县人民政府有批准权的项目用地的审查批报工作。
5.负责辖区内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
6.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及土地纠纷的调处工作。
7.负责辖区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县局、苏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
办公地址:磴口县巴镇
联系电话:4265312
办公邮箱:dkxgtz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