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以网络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报告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情况及相关内容解读回应工作情况。
1、推进我县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82号)文件要求,我县于2015年11月印发了《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磴政办字〔2015〕123号),全面启动行政权责清单编制汇总工作。要求各苏木镇和各部门在推进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依法应予履行的职责,将行使权利对应承担的责任事项,逐一清理,准确直观地列明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建立本部门的责任清单,落实行政主体责任,确保“法定责任必须为”。目前,已完成苏木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融合汇总,2016年11月10日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期30天。行政权责清单于12月20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布。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我县由县财政局牵头,对各苏木镇、县直各单位的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进行公开。对于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采购信息,我县整合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统一公开。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我县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情况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借助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公开出让。
4、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国家、市、自治区三级要求,我县将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在政府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利用政府网站、磴口时事报、微磴口公众微信平台等载体,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公开。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今年先后在磴口电视台公开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通知,在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公开医保报销流程、慢性病病种及申报办法、异地居住人员及转外就医人员须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等。做到公开的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社会、贴近群众,针对性强,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相结合,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应当知晓的,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全程公开,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定时不定时在政府网站、以新闻、公告、部门动态等方式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教育领域、减税降税、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对重大项目在政府网站将环评结果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依托门户网站、电视、报刊、广播、微信公众平台、手机短信等载体,向社会各界发送信息10000多条,宣传环保政策,方便企业、群众办理环保事宜。
7、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我县将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典型安监查办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药品监督抽查检验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开。及时公开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信息。
8、推进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信息公开情况。2016年我县围绕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以政府门户网站、磴口新闻网、广播、电视、报纸为载体共发布新闻类信息5000余条,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专题栏目热点政策解读,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责任分工到位、监督到位、督查到位。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民意征集栏目,重大政策决策出台前征集社会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情况。
9、进一步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新修定印发了《磴口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磴政字【2016】247号)。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要求凡涉及我县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行政决策行为,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报告。决策出台前要履行征求公众意见、专业机构或专家论证意见、承办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政府在作出行政决策前应当举行听证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未经集体讨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或对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作出决策,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厅、市网络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按照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公开实效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规范权力行使,强化权力监督,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1、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做好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的对价格、环保、医疗改革、教育收费、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进行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了市民办事、企业办事、农牧民办事流程网上可查,所需表格提供下载。县内旅游景点、县内药店名录、列车时刻、汽车时刻等便民服务均可在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专题栏目对热点政策进行解读。邀请县内各单位专业人员,对所涉及本单位的热点政策进行解读,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定期邀请县委、政府工作人员,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法规,进行讲解,并由县广电中心记者进行宣传报道。对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时间、应急时间等热点问题,第一时间依法按程序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
3、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制定下发《磴口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应急预案》和《磴口县互联网舆情联席会商工作制度》,每日由网信办工作人员通过人机相结合的方式在网站、论坛、微博、贴吧、微信朋友圈密切关注网民思想舆论动向,并与信访局、公安网安大队等部门沟通,关注全国热点、焦点网情和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及政治、民生等敏感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发现苗头,有针对性的监看,发生舆情后,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迅速反馈、处置,严格落实三级联动和重大舆情联席会商制度。全年撰写《网情快报》5期,编印情况反馈10期,编印《网情专报》22期,全年未发生大规模恶性炒作事件。
4、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完善和规范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出台了我县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2015年至2016年,以磴口县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一件,复议机关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以被申请人已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为由,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以磴口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一件,一审法院以原告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原告未上诉。
5、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磴口新闻网、微磴口公众微信平台、广播电视、报刊等载体,扩大发布信息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6、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我县于2011年3月1日制定了《磴口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年依据中央、自治区、市三级相关要求进行更新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该《指南》,于2011年4月7日出台《磴口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并及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7、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巴政办字〔2015〕77号)要求,我县及时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苏木镇、国营农场、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磴口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常务会议议程,作为一项政府常态化工作进行推进落实。
8、2016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情况。2016年,我县集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两次,并将相关政策、学习资料上传到政府门户网站,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学习。
三、存在的问题。
在全面总结我县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我县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形式上不够丰富,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段距离,宣传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加之我县财力紧缺,工作人员不够专业,对政务公开理解不够深刻,因此在工作中,处理不够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7年,我县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对各部分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对业务开展提供经费保障,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