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及领导分工
张晓明(科技局支部书记、局长)
主持科技局全面工作。
赵军元(科技局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常务、人事、财务及工业科技,办公室、高新技术、生产力中心、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创新、党建、信访、节能降耗等工作。
余永和(科技局正科级干部)
协助局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关工委、扶贫、新农村新牧区科技建设等工作。
张丽华(科技局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社会事业发展科技,技术市场、知识产权、科技信息报送及科普宣传、机关学习、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政法、普法、综治维稳等工作。
李君霞(蜜瓜协会会长、兼职副局长)
主管蜜瓜协会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农业科技、科技培训、计划生育、科技特派员、“12396”科技服务热线、园区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磴口县科学技术局设置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起草与处理、文书档案、电子政务、信息调研、信访接待与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业务评聘、教育培训、老干部管理、监察和财务审计及科技宣传等工作。
(二)、社会事业及知识产权股
拟订全县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起草,组织专利转化项目实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开展专利登记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维护知识产权。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科技兴县和可持续发展等社会科技进步方面的工作;组织拟订我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规划和政策;积极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推广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措施,编制全县科技普及的计划和规划;协调、指导、汇总、检查和考核全县的科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科技小发明、小创新和少儿科普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奖励工作。
(三)、农村牧区科技股
负责拟定全县科技促进农村牧区的有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县级农牧业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农牧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推动农村牧区科技进步,组织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科技工作和农牧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作,指导农牧业科技园区有关工作。
(四)、工业科技发展股
拟订相关领域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指导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应用示范,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制定民营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人员编制
磴口县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核定为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
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发展科学技术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县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规范性文件,推进科教兴县战略的组织实施。
(二)、牵头组织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牧区和社会工作发展政策,制订相关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牧区建设和社会建设。
(四)、负责研究制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统筹协调全县的科学计划普及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
(五)、负责制订全县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知识产权战略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知识产权重大活动、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
(七)、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评审及奖励的组织工作并向上级科技部门推荐;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建设,组织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
(八)、组织全县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科技合作计划;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编制全县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园区、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县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发明专利、科技专著、知识产权保护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和苏木镇办事处的科技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科技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科技局办公基本信息
1、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党政综合办公大楼6楼608室、607室、610室、612室。
2、联系电话:
局长办公室 (608室)0478-4211448
副局长办公室(607室)0478-4266251
科技局办公室(610室)0478-4262209
3、公共办公邮箱:dkxk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