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磴口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和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建设部《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按照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的统一要求,我县切实贯彻落实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现将建设、分配管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
按照市委、政府统一要求,我县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资源,切实加快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县委、政府通过认真研究、专题讨论、积极向上级申报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用于解决我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1、东亿新天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位于磴口县巴镇水城路南、人民路西、黄河街北、小清沟东,计划投资2938万元,建设公租房236套,建筑面积14013平方米。项目预计于2015年7月开工, 2016年10月竣工。截止2015年6月23日,项目已完成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图审。
2、北海宇乐花园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建设项目位于磴口县绕城线北、固体水厂西、规划路南,计划投资3344万元,建设公租房264套,建筑面积14229平方米。项目预计于2015年7月开工, 2017年5月竣工。截止2015年6月23日,项目已完成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图审。
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情况
一是加大资金匹配力度。今年,我县将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基础设施配套资金的投入力度,并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回笼资金的管理,坚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在审计、财政的监督下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二是加强税费政策支持力度。结合中央出台的新政策,与税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减免的规费项目进行逐项清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执行税费减免政策。三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考虑到我县目前建设任务量大、工期紧迫,我县将严格把控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进度,与各项目施工负责人明确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四是严把住房分配关。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015年1月,我县坚持自愿购买、让利百姓、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层层公示、层层审核、轮候排序,严格按照《磴口县扩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公开摇号销售了磴口县天然丽景廉租住房的部分房屋,共计178套。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为实现我县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良好的运转局面,我县下一阶段工作主要从以下几点狠抓落实:
(一)拓宽保障房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我县将积极探讨、研究各类保障性住房融资办法,多方面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同时,严格落实各项行政性收费减免,建立相关扶持性政策,降低保障房建设成本,减少地方配套资金缺口。
(二)多方面调查审核保障家庭基本情况,严把准入关。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县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由民政、社保、医保、就业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负责调查审核全县保障家庭的收入、社保金、医保金、住房等情况,从而杜绝骗购、骗租保障房行为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各方责任。目前涉及保障房建设及管理的部门较多,将设立专门机构,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加强对申请人的资格确认、申请者获准保障房后的复核,并做好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等工作。
磴口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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