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人防执法领域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依据磴口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定义】“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依法实施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执法检查制度。
第三条 【原则】 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除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对被检对象实施的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随机抽查。
第四条 【机构设置】 成立磴口县人防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磴口县人防办执法同志组成。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被检对象主体名录库及落实结果运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等工作;做好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过程留痕、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2016年12月31日前建立检查对象全覆盖,并依据行政权力清单做动态管理。
第六条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构成,所有随机抽查事项共用一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职务、执法类别、执法证号等。
第七条 【被检对象名录库】 被检对象名录库涵盖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全部管理对象。应包含项目名称、开发企业、企业法人、地点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 【被检对象主体名录库编码规范】制定被检查对象数据库,每个被抽查对象固定使用一个编码,新增市场主体按照顺序排列,编制后统一公示。随机抽取时将按照企业对应编码进行抽取。
第九条 【制定抽查计划】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统一公布实施。抽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
第十条 【随机抽查的启动】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被检对象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抽取检查人员、被检对象,相关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参与进行现场监督。做好现场记录单,经由现场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第十一条 【检查人员的抽取】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摇号或抽签等方式随机选择执法人员,每次参加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再次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二条 【被检对象主体的抽取】从被检对象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可以采用摇号或抽签等方式。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十三条 【应用现代化执法手段】所有执法检查事项办理要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留存影像记录,同时做好抽查过程书面记录连同相关纸质材料及时归档。
第十四条 【检查结果的运用及公开】要及时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对象通过政府信息平台予以公开。
第十五条 【纪律要求】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