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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困难群众关爱服务
发布日期:2017-08-16 来源: 作者:

  磴口县主要通过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灾民救助等方面的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7年,磴口县共有低保对象8763户,10980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209户4421人,农村低保对象5473户6559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149.3万元。1-8月,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567.1万元,月人均补助432元;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253.1万元,月人均补助239元;发放城市困难残疾人补贴76.8万元,农村困难残疾补贴138.1万元,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4.2万元。磴口县城乡低保全年所需资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每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为切实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题,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通过各苏木镇、农场的调查、汇总、分析,根据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数量测算和确定救助标准,按照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城乡低保户、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成员等不同对象,实施不同门槛、不同标准的救助原则,制定出台了《磴口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五保、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全额资助参保参合,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年资助50元参保、参合。2017年共资助参保、参合对象11613人,资助参保资金支出65.46万元。城乡低保、五保户、孤儿、城镇“三无”人员不设起付线,按自付部分减去目录外费用后的70%给予救助,年封顶线1万元(重大疾病封顶1.5万元);低保边缘户起付线3万元,按自付部分减去目录外费用再剔除3万元后剩余部分的60%给予救助,年封顶线1万元;已享受社保或退休干部职工及在岗职工起付线5万元,按自付部分减去目录外费用再剔除5万元后剩余部分的30%给予救助。2016年磴口县共发放城乡临时救助资金166.13万元,1499户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2017年1-7月份发放城乡临时救助资金125.73万元,1206户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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