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领导带领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验收组到磴口县就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磴口县以86.6的高分顺利通过验收,成为全国第七个、自治区第一个“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为了实现产业调整、生态环境与经济效益多赢的目的,近年来,磴口县依托国家生态重点工程的实施,借助六项举措创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品牌渔业、休闲渔业。为全区渔业健康养殖积累了经验,本土渔业健康养殖增效益促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平台,产业发展呈现出稳步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磴口县水产业养殖资源优势明显
磴口县水资源丰富,黄河流经县境52公里,有60多万亩的湿地资源和19.56万亩滩涂水域,湖泊160多个。其中:万亩以上的湖泊3个,千亩以上的湖泊62个,水域总面积19.56万亩,生产面积15.7万亩,素有“百湖之乡”的美誉。这些水域适合养殖的鱼类品种繁多,共有7科25种,水产品因其肉质细嫩鲜美、营养丰富、接近于天然的优良品质受到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周边地区消费者高度青睐。主要有鲤鱼、鲶鱼、草鱼、鲢鱼、鳙鱼、鲫鱼、团头鲂、歺条、赤眼鳟、泥鳅等,养殖品种主要有鲤鱼、鲶鱼、草鱼、鲂鱼、鲢鱼、鳙鱼、河蟹、鲫鱼等。
磴口县渔业生产以大水面养殖为主,以池塘精养为辅。湖泊水域主要分布于远离城镇的乌兰布和沙漠腹地,生产环境优越、无污染,水源主要为黄河水自流灌溉,湖泊水域主要采取人工投放苗种,以湖泊中水草、芦苇及水体中天然饵料等为主(个别湖泊适当投喂人工牧草),全县湖泊最高亩产商品鱼60公斤,平均亩产23公斤。池塘主要分布于沿黄河的乡镇,养殖水源主要以黄河水为主,池塘精养主要以人工投饵为主,亩产500-700公斤。
二、六项举措,促进渔业养殖提速前行
(一)编制规划,明确健康养殖目标。先后编制了《磴口县渔业经济发展规划》、《磴口县2013-2022年水域滩涂养殖十年发展规划》等,从健康养殖、品牌创建、生态保护和水域滩涂资源保护等方面入手,计划通过3—5年时间建成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优质水产品生产示范强县,到2020年,实现“全县渔业养殖面积突破15万亩,水产品总量达到1.4万吨,水产品总值5.6亿元”的目标。制定了《磴口县创建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按照既定目标认真落实方案各项举措,确保了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政府推进,落实健康养殖责任。成立了以政府县长为组长的“磴口县创建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任务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为磴口县创建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筑牢了坚强的后盾。同时,政府已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并出台了《磴口县委 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扶持办法,将扶持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紧紧围绕“渔民增收、渔业增效”这一中心,落实湿地保护建设和退耕还湿政策,提高自然水域的生产力。
(三)夯实基础,构建健康养殖平台。一是建立水产养殖场数据库。对辖区内的渔业养殖基地,及渔业水域开展全面深入的普查摸底工作,并建立健全了养殖档案和数据库,全面掌握了磴口县水产养殖的实际情况,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112本,发证率占全县养殖面积92.6%。二是实行水产苗种生产、渔用饲料和兽药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和帮助苗种场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渔用饲料和兽药经营管理力度,实现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渔用饲料和渔用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率为100%。三是建立健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及水产品检验制度,严格实行渔药用药及进出库管理制度等,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为发展“平安渔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复查换证工作,并搭建适合磴口及周边地区渔业健康养殖的发展平台,为整体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强化服务,完善健康养殖体系。一是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在原有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水生动物疫病防疫站、渔业环境监测站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加强安全监控,确保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促进渔业健康发展。二是提高渔业服务能力,积极完善渔业技术推广、病害防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实行点对点对接,通过典型示范,全方位提高技术人员和养殖户的技术水平,为全县渔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三是开展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北京、宁夏渔业发展先进地区科技人才示范指导磴口的水产养殖和生产,并组织本地区水产养殖户及企业到渔业发展先进地区参观和学习,有效提高了全县渔业生产水平和科技含量。四是建立风险防范体系。通过实行县财政保费补贴等手段,将渔业保险纳入了农业保险范围,引导和鼓励养殖户、专业合作组织等参加保险,降低渔业生产风险。
(五)加强管理,推动健康养殖发展。一是积极推广水产标准化生产。引导养殖户按照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养殖规程进行生产,进一步完善健康养殖相关配套制度。二是加大水产投入品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水产苗种的监管,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用渔药行为,加强对水产品生产、批发市场、超市和商场的日常检查,严把水产品流通质量关。三是开展渔业环境监测和疫病监控。磴口地区渔业生产用水以黄河灌溉水为主、侧渗水为辅,渔业用水与农业用水基本同步,分为行水期和停水期,在行水期联合环保部门加大对水源的监控工作,对大型水产养殖采取重点监控,努力将渔业损失降至最低。
(六)塑造品牌,全面提升渔业知名度。一是创建水产品牌。县政府每年拿出专项资金,支持水产企业、养殖大户参加各类展会,充分利用本地区开展各种旅游、文化等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磴口“黄河开河鱼烹饪”比赛、磴口“沙漠鱼”王评选大赛、磴口“沙漠鱼”展览、冬捕头鱼拍卖等活动,成功承办了第四届“四海之星”全国友好对抗赛巴彦淖尔市磴口分站赛和自治区老年人垂钓交流活动。通过举办各种以磴口渔业品牌为目的的专题宣传活动,形成了本县渔业品牌合力,提高了磴口渔业品牌知名度。二是建立合作组织。积极引导水产养殖户以发展生态渔业、品牌渔业、休闲渔业为目标,建立渔业生产及流通等各类合作组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渔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全面推介“黄河鲤鱼”、“黄河鲶鱼”、“湖泊草鱼”等野生沙漠鱼渔业品牌。在奈伦湖、纳林湖、金马湖、冬青湖等全县大中型湖泊宣传推广和应用健康养殖的理念、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扩大标准化养殖和生态健康养殖规模,加大生态渔业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努力创建“磴口沙漠鱼”品牌。
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互补共赢
(一)渔业规模稳步扩大。一是渔业生产规模稳步扩大。开展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来,在政府的引导、企业及养殖户的参与及社会的支持下,采取加强宣传、项目扶持等措施,推动了全县渔业生产规模的稳步扩展。全县总水域面积达到19.56万亩(包括黄河水域1.56万亩),新增渔业生产面积0.5万亩(其中池塘0.1万亩),渔业生产总面积15.7万亩,占全县水域总面积的80.2%,其中池塘养殖面积5500亩。年新增水产品450吨,总产量5400吨,渔业产值增加1350万元,渔业总产值1.6亿元。二是健康养殖技术全面推进。以创建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为契机,全面开展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工作。磴口县金马湖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巴彦淖尔市纳林湖农林水产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养殖单位已成功建成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有2家渔业养殖企业正在开展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活动;建成核心示范区5.82万亩,占全县养殖面积的74.6%。
(二)生产环境不断优化。一是生态养殖环境友好。大力推行生态健康养殖,强化渔业生态环境优化意识,坚持渔业发展与周边环境可持续发展理念,全面改善和提升渔业产业发展环境。全县生态健康养殖面积覆盖率达95%以上。二是渔业养殖水质全面改善。池塘养殖用水采用生态净化、水质自净等方式予以处理,推广循环水利用技术,养殖用水达标排放;湖泊养殖水体采用水质自净为主,配合以人工净化为辅的措施,养殖水体实现了全部达标排放。三是加工及农牧业生产企业污水、污物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基本实现了无害化处理和达标排放。
(三)休闲渔业发展势头强劲。在加快发展黄河鲤鱼、黄河鲶鱼、湖泊草鱼等名品鱼类水产养殖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把水产养殖与旅游业相结合,全面发展以观水、品鱼、垂钓及游湖为一体、各具特色的生态渔庄、渔村,全方位拓展渔业发展空间。全县共建成纳林湖、金马湖、万泉湖3处大型休闲渔业基地,建成休闲生态渔庄30多处。纳林湖于2014年被农业部认定为磴口县首家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总水面3万亩的奈伦湖正在建设休闲渔业基地,黄河渔村、金马渔村、纳林小镇启动建设。磴口县已经成为银川、乌海、鄂尔多斯、包头等周边地区游客休闲娱乐垂钓的首选之地,休闲渔业年接待游客达到30万人次,效益突破6000万元。
(四)配套设施日趋完善。通过政府引导、渔民主体、市场运作的方式,连片开发精养鱼池,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实行进排水分开,大力推行增氧机、投饵机、抽水机等渔业机械,渔业设施装备在渔业养殖基地得到合理运用,有效提高了单位水体的水产品产量、品质和效益。磴口县现有的生产条件完全能满足渔业健康养殖的要求。据统计,近年来,磴口县每年投入渔业资金近3000多万元,每年新挖标准化鱼池500亩,年开挖土方近70多万方,配套和完善电力设施10余公里,修建基地主干道10余公里,全县渔业机械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五)产品质量逐步提升。一是建立健全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检测体系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成立了水产技术专家服务小组,建立了水产技术专家库,积极开展了为养殖户提供的技术指导与服务。目前,正在起草和制定磴口黄河鲤鱼、鲶鱼、湖泊草鱼等产品生产标准。同时,不断加大对水产品养殖、流通市场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监督检验和产地检疫,对养殖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社、渔业家庭农场及零散养殖户水产品药残进行抽检,抽检合格率达100%。二是“五项制度”和“三项记录”到位。积极推行水产标准化生产,引导渔民严格按照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程进行生产,健全了“五项制度”和“三项记录”。三是加强水产投入品监管。重点加强对水产苗种的监管,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把水产品流通环节质量关。四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力度,实现了“磴口纳林湖”鲤鱼、草鱼、鲢鱼、鲫鱼、鲶鱼、螃蟹等有机水产品质量可追溯。
(六)渔民收益显著提高。一是土地、水体利用率提高。积极争取各项惠渔项目和湿地保护项目,加大全县低洼盐碱地、砖窑取土废坑、精养鱼池升级改造工程,提高了土地、水体利用率。二是养殖效益全面提升。大力推广名优水产养殖,由以往的大宗淡水鱼只投不管放养模式向现在的名优专养、名优套养等半精养模式转变,单位水体的产量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湖泊养殖产量由2010年的10公斤增加到2015年23公斤,池塘养殖产量由2010年150公斤增加到2015年的500-700公斤,2015年全县年产黄河鲤鱼1720吨、湖泊草鱼1490吨、河蟹19吨,分别是2010年的4.2倍、3.9倍、1.5倍。三是品牌效应不断增强。由于渔业品牌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磴口水产品在周边市场上价格比其它地方的水产品高出许多,效益更好,“磴口纳林湖”有机鱼每公斤高出市场20元,有机螃蟹每公斤高出市场30元左右。四是流通网络正在完善。通过旅游产业的宣传带动,加之农牧业部门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开展的“沙漠鱼王”评选大赛、沙漠鱼类品种展示、金马湖冬捕头鱼拍卖等活动,有力促进了水产品知名度的提升,推动了渔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已在呼和浩特市、包头、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周边地区建立以纳林湖有机鱼类、有机螃蟹为引领的磴口水产品销售网络,现正在计划开展网上交易,发展电子商务。通过渔业健康养殖的推广普及,养殖户人均收入由2010年的1.2万元提高到2015年的2.3万元,翻了近一倍。
四、以点带面,打造全区有机渔业生产加工基地
近年来,磴口县充分发挥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辐射带动作用,使健康养殖示范从点上创建向整县过渡推进,实现了全县范围内水产养殖企业、合作社、水产养殖户全面达到健康养殖的要求。随着渔业健康养殖的稳步推进,磴口县基本形成了以发展生态渔业为抓手、以发展休闲渔业为方向、以发展品牌渔业为目标的“二沿”渔业产业化格局(“二沿”,即:沿黄河0.55万亩的池塘苗种繁育、商品鱼养殖基地,沿沙漠15.15万亩的湖泊优质商品鱼生产基地)。建成了金地宝林湖千亩绿色水产品生产基地和自治区第二个有机渔业生产基地——纳林湖1.3万亩有机渔业生产基地。
渔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水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养殖品种单一、品牌发展较慢等问题。下一步,磴口县要进一步巩固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成果,以渔业项目开发为产业基础,以培育渔业龙头企业为关键,以全面推行健康养殖为质量安全保障,突出优势,打造品牌,促进水产养殖、休闲渔业深度融合,全力打造自治区绿色有机渔业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实现渔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抓生态,促进渔业健康发展。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对渔业健康养殖基地的环境进行全面、动态的监督和管理,重点推广生态养殖技术、环保型渔业技术、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养殖技术、机械化增氧技术,减少养殖水体及周边环境污染。狠抓环境监测和疫病防控,切实抓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实现从生产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抓延伸,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充分利用磴口县“百湖之乡”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有利时机,积极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把水产养殖与休闲渔业有机结合,全面发展以观水、品鱼、垂钓及游湖为一体的风格迥异、各具特色的生态渔庄、渔村。积极引进水产品加工企业,进行精深加工,延伸渔业产业链,促进水产品就地加工和转化,提高渔业附加值。
(三)抓基础,实行标准化生产。一是狠抓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渔业健康养殖基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老旧鱼池,夯实渔业基础,全面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二是完善渔业健康养殖操作规程。加强渔业健康养殖标准化生产的监管力度,全面覆盖水产养殖各类品种和水产各个领域。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100%。四是强化科技服务,加大渔民技能培训和渔业信息服务力度,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强化渔业技术推广服务。
(四)抓提升,实行产业化经营。一是重点抓好水产苗种基地建设,推广水产养殖新技术,优化水产养殖新模式。二是建立磴口县水产养殖协会,创建磴口渔业统一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三是完善水产物流网络,打造集水产品展示、交易、配送、仓储、加工等功能区域于一体的现代物流品牌,进一步改善水产品流通环境,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