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新能源规模化发展的重要时期,国家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以及202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目标,已明确新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战略地位。“十三五”仍将是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新能源快速发展的趋势不会改变。
(一)风电产业进入平稳增长阶段,尽管“三北”地区增速有所放缓,但我国风电集中式大规模开发的主格局不会根本改变。随着我国风电装机规模进入亿千瓦级时代,我国风电产业可以说进入到“青壮年”时期。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在规模与效益的权衡、弃风或降价的抉择、电量与容量市场的博弈、降电价与增附加的双向激励中,风电行业的发展将回归理性和有序,“十三五”期间风电保持年均新增装机2000万千瓦左右,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以上是可以实现的,通过机制创新、扩大消纳范围,严重“弃风”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二)光伏发电总体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中东部光伏发展有望实现新突破,将呈现东、中、西部开发并举的新局面;随着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光热发电有望实现新的突破。“十三五”期间,随着光伏发电成本的持续下降,光伏发电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应用规模有望跨越1亿千瓦大关。按照“十二五”后两年光伏行业发展势头,2020年我国光伏发电装机超过1亿千瓦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三)随着国家能源局光热示范项目、示范电价的推进,“十三五”期间,光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可能出台,我国光热发电发展有望实现新的突破,此前2020年光热发电300万千瓦的发展目标将被突破。考虑太阳法向直射辐射、地形和土地、水资源等影响因素,“十三五”期间发展重点地区主要包括内蒙古西部阿拉善盟和鄂尔多斯地区、甘肃西部河西走廊、青海等地区。(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综合)2015年12期,作者系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