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2、窗口受理; 3、审查材料; 4、现场查勘; 5、上报审批; 6、窗口发证。
?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
1、申请书;2、交付全部土地使用出让金,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3、开发资质证书;4、达到工程总投资25%以上的评估报告;5、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书;6、工程施工合同;7、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预售方案;8、金融系统出具的商品房预售专户证明;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办单位:磴口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磴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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