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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5-07-28 来源: 作者:

  事项名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设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申请条件:离开户籍所在的旗、县、市、区,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的育龄人员。必须要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

  办理材料: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准生证的办理流程有以下三步:

  1、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材料准备:本人(女方)户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证、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以及一寸照1张。

  (2)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填表后拿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目前所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1)材料准备:1寸照一张、夫妻双方户口本2本、本人身份证(女方)、结婚证(任意一方均可)、初婚初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到现在在所居住的辖区居委会,把所需证件全部交给负责人,需要填写一份个人信息表格,填写好后获得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在办事处或村委会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联系电话:

  磴口县卫生计生局0478-4212268。

  办理流程:

  ①领表②填表盖章③备齐材料④审核⑤发证 

  责任部门:卫计局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情况: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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