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公安局户政科、属地派出所
户政科 联系电话:18704918664
东风派出所 联系电话:15847846668
东升派出所 联系电话:13948783186
粮台派出所 联系电话:13847804366
补隆派出所 联系电话:18804782211
渡口派出所 联系电话:13904784413
隆盛合派出所 联系电话:13847853448
沙金派出所 联系电话:13847833011
乌兰布和派出所 联系电话:13654783621
巴彦套海派出所 联系电话:15848763321
哈腾套海派出所 联系电话:15847856875
包尔盖派出所 联系电话:13848843811
纳林套海派出所 联系电话:18347893180
出生入户业务 1、婴儿出生三个月内,持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落户通知单、父母户口薄或未随父母落户证明,到辖区派出所直接办理; 2、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原因没有落户的婴儿,凭接生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办理随父或随母落户手续;对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应持司法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知情人证明和民警调查材料、父母亲的户口薄,由县公安局户政科审批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随父或随母落户手续; 3、被遗弃婴儿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必须提供《收养证》、《收养公证书》等有关证明。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4、出生两周岁以上未入户的,提供上述手续按照补入遗漏户口程序进行办理,并到县公安局户政科审批。
出生入户业务
1、婴儿出生三个月内,持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落户通知单、父母户口薄或未随父母落户证明,到辖区派出所直接办理;
2、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原因没有落户的婴儿,凭接生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办理随父或随母落户手续;对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应持司法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知情人证明和民警调查材料、父母亲的户口薄,由县公安局户政科审批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随父或随母落户手续;
3、被遗弃婴儿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必须提供《收养证》、《收养公证书》等有关证明。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4、出生两周岁以上未入户的,提供上述手续按照补入遗漏户口程序进行办理,并到县公安局户政科审批。
主办单位:磴口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磴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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