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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5-07-29 来源: 作者:

  事项名称:普通话水平测试

  设定依据:  

  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发布日期:2007年5月31日,执行日期:2007年9月1日)

  第二十条 自治区、盟市、高等学校及相关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培训测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等级测试。其等级证书由自治区主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部门颁发。

  2.《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发改费字[2009]178号,2009年1月21日公布并施行) 

  一、收费标准

  (一)经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机构(站)向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不超过50元。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减半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免收测试费。

  申请条件:公民

  办理材料:身份证

  办理地点:巴彦淖尔市教育局教师培训和语言文字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联系电话:(0478)7917506

  办理流程:

  报名→缴费→测试→发证。 

  责任部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教师培训和语言文字管理中心

  办理时限:30给工作日。

  收费情况:50元/人,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减半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免收。

 

链接

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
(教育部 国家语委发教语用[2003]2号文件)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制定本大纲。
  一、测试的名称、性质、方式
  本测试定名为"普通话水平测试"(PUTONGHUA SHUIPING CESHI,缩写为PSC)。
  普通话水平测试测查应试人的普通话规范程度、熟练程度,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本大纲规定测试的内容、范围、题型及评分系统。
  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口试方式进行。
  二、测试内容和范围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包括普通话语音、词汇和语法。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范围是国家测试机构编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词语对照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普通话水平测试用话题》。
  三、试卷构成和评分
  试卷包括5个组成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读单音节字词( 100个音节,不含轻声、儿化音节),限时3.5分钟,共10分。
  1、 目的: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读音的标准程度。
  2、 要求:
  (1)100个音节中,70%选自《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表一",30%选自"表二"。
  (2)100个音节中,每个声母出现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每个韵母出现次数一般不少于2次,4个声调出现次数大致均衡。
  (3)音节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测试要素连续出现。
  3、 评分:
  (1)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1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05分。
  (3)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二)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音节),限时2.5分钟,共20分。
  1、 目的: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和变调、轻声、儿化读音的标准程度。
  2、 要求:
  (1)词语的70%选自《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表一",30%选自"表二"。
  (2)声母、韵母、声调出现的次数与读单音节字词的要求相同。
  (3)上声与上声相连的词语不少于3个,上声与非上声相连的词语不少于4个,轻声不少于3个,儿化不少于4个(应为不同的儿化韵母)。
  (4)词语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测试要素连续出现。
  3、 评分:
  (1)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2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1分。
  (3)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三)选择判断〔注〕,限时3分钟,共10分。
  1、 词语判断(10组)
  (1)目的: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词语的规范程度。
  (2)要求: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词语对照表》,列举10组普通话与方言意义相对应但说法不同的词语,由应试人判断并读出普通话的词语。
  (3)评分:判断错误,每组扣0.25分。
  2、 量词、名词搭配(10组)
  (1)目的: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量词和名词搭配的规范程度。
  (2)要求: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列举10个名词和若干量词,由应试人搭配并读出符合普通话规范的10组名量短语。
  (3)评分:搭配错误,每组扣0.5分。
  3、 语序或表达形式判断(5组)
  (1)目的: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语法的规范程度。
  (2)要求: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列举5组普通话和方言意义相对应,但语序或表达习惯不同的短语或短句,由应试人判断并读出符合普通话语法规范的表达形式。
  (3)评分:判断错误,每组扣0.5分。
  选择判断合计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答题时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1分,如判断错误已经扣分,不重复扣分。
  (四)朗读短文(1篇,400个音节),限时4分钟,共30分。
  1、 目的:测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作品的水平。在测查声母、韵母、声调读音标准程度的同时,重点测查连读音变、停连、语调以及流畅程度。
  2、 要求:
  (1)短文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中选取。
  (2)评分以朗读作品的前400个音节(不含标点符号和括注的音节)为限。
  3、 评分:
  (1)每错1个音节,扣0.1分;漏读或增读1个音节,扣0.1分。
  (2)声母或韵母的系统性语音缺陷,视程度扣0.5分、1分。
  (3)语调偏误,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4)停连不当,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5)朗读不流畅(包括回读),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6)超时扣1分。
  (五)命题说话,限时3分钟,共30分。
  1、 目的:测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水平,重点测查语音标准程度、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和自然流畅程度。
  2、 要求:
  (1)说话话题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用话题》中选取,由应试人从给定的两个话题中选定1个话题,连续说一段话。
  (2)应试人单向说话。如发现应试人有明显背稿、离题、说话难以继续等表现时,主试人应及时提示或引导。
  3、 评分:
  (1)语音标准程度,共20分。分六档:
  一档:语音标准,或极少有失误。扣0分、0.5分、1分。
  二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有方音但不明显。扣1.5分、2分。
  三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较明显;或语音错误在10次一15次之间,有方音但不明显。扣3分、4分。
  四档:语音错误在10次一15次之间,方音比较明显。扣5分、6分。
  五档:语音错误超过15次,方音明显。扣7分、8分、9分。
  六档:语音错误多,方音重。扣10分、11分、12分。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词汇、语法规范。扣0分。
  二档:词汇、语法偶有不规范的情况。扣0.5分、1分。
  三档:词汇、语法屡有不规范的情况。扣2分、3分。
  (3)自然流畅程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语言自然流畅。扣0分。
  二档:语言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有背稿子的表现。扣0.5分、1分。
  三档:语言不连贯,语调生硬。扣2分、3分。
  说话不足3分钟,酌情扣分:缺时1分钟以内(含1分钟),扣1分、2分、3分;缺时1分钟以上,扣4分、5分、6分;说话不满30秒(含30秒),本测试项成绩计为0分。
  四、应试人普通话水平等级的确定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是确定应试人普通话水平等级的依据。测试机构根据应试人的测试成绩确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发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内划分两个等次。其中:
  97分及其以上,为一级甲等;
  92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7分,为一级乙等;
  87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2分,为二级甲等;
  8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7分,为二级乙等;
  7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0分,为三级甲等;
  6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70分,为三级乙等。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可以根据测试对象或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免测"选择判断"测试项。如免测此项,"命题说话"测试项的分值由30分调整为40分。评分档次不变,具体分值调整如下:
  (1)语音标准程度的分值,由20分调整为25分。
  一档:扣0分、1分、2分。
  二档:扣3分、4分。
  三档:扣5分、6分。
  四档:扣7分、8分。
  五档:扣9分、10分、11分。
  六档:扣12分、13分、14分。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的分值,由5分调整为10分。
  一档:扣0分。
  二档:扣1分、2分。
  三档:扣3分、4分。
  (3)自然流畅程度,仍为5分,各档分值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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