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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交流办事指南---个人纳税知识问答(一)
发布日期:2015-03-30 来源:交通局 作者:

办事指南

 

1. 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 在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中,个人取得不同项目的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所得的,应按照各项所得分 别减去相应费用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 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每个人应当就其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 去费用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 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5.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法(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000-1000-1600=6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905元。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支付人负责代扣代缴,支付人是 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

 

 

 

6. 个人从单位取得住房、电脑、汽车等实物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实物所得,如住房、电脑、汽车等,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购买住房、电脑、汽车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个人参加单位组织的免费旅游以及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其雇主处取得的折扣或补贴等,也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 个人从非任职单位取得的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非任职单位取得的奖金,除免税的奖金外,不论其来源于何处,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应按偶然所得或其他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8. 单位以劳务费名义发放的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些单位除向职工正常发放工资、薪金以外,还根据职工从事本单位其他专项工作情况,以劳务费等名义发放所得。这种所得实际是职工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9. 个人取得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10.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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