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1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专业、特殊培训考试、发证办法》。
申请条件:
1、已完成相应的专业、特殊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
2、发证年龄要求:
(1)申请签发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年龄不小于16周岁、不超过60周;
(2)申请签发高速客船培训合格证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符合培训合格证再有效的要求:
(1)申请客船培训合格证再有效签证的,最近5年内应具有不少于24个月的同航区、同类型和同等级船舶服务资历或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培训;
(2)申请内河客船培训合格证再有效签证的,最近3年内应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相应的服务资历及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培训和考核,且最近3年内未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大事故及以上等事故;
(3)申请高速船特殊培训合格证再有效签证的,最近3年内应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相应服务资历或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培训,且任职安全记录良好。
4、符合其它要求的条件。
办理材料:
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申请表》;
3、有效身份证或影印件,完成认可的教育和培训证明(如学历证明、培训证明等);
4两张十二个月内的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有效的《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6、有效的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7、其他证明材料(如成绩通知书等)。
办理地点:市地方海事局
办理时间: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7809507。
办理流程:
责任部门: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收费每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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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