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建设部令第147号第十三条所列情形。
申报材料
一、初始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编号页一同复印);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职称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7、社会保险清单(近三个月内);
8、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二、变更注册
(一)单位变更类:
1、变更注册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4、社会保险清单(近三个月内);
5、跨省变更继续教育证明(待省级开通此项继续教育后提供);
6、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7、办理出省变更注册手续的,除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并由原聘用单位所在地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外,还须上交已核发的本人《安徽省监理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信用登记手册》原件;
8、办理省内跨市变更注册手续的,还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并由原聘用单位所在地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单位更名类:
1、变更注册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专业变更类:
1、变更注册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
3、相关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四)其它变更类:
1、变更注册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
三、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及执业印章待审批后上交);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4、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近三个月内);
5、延续注册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遗失补办注册
1、遗失补办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遗失声明所刊登省级以上报纸原件。
五、注销注册
1、注销申请表(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注册工作单位解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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