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办理程序
1、单位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核查申请材料;3、窗口转后场上报自治区商务厅申请批准证书号,批复合同章程生效;4、上报自治区代码小组申请企业代码;5、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
1、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2、外资企业合同、章程;3、名称预先核准单;4、投资各方资信证明;5、董事会成员及简历;6、投资各方法人资格证明;7、其他需提交的特殊证明材料等。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办单位:磴口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磴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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