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和申请文件; (二) 企业法人证明; (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文件复制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四)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 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图; (六)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七) 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 (八) 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或安全责任保险(复制件)
审批程序
市安监局初审、报自治区安监局审批许可
承诺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主办单位:磴口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磴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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