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搜索
 
 
教育
医疗卫生
劳动保障
公共事业
交通出行
您当前的位置:
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发布日期:2015-03-30 来源:交通局 作者:
   一、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情形 
  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驶出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二、办理地点 
  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或者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收费标准。 
  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收取5元/张。 
  五、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 
  (三)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附件下载: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365日历官网
  首页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我们法律声明网站帮助  

主办单位:磴口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磴口县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2011 Dengkou Inner Mongolia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 13001742号

联系电话:0478-4262212 Email:axxaty@163.com

技术支持: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