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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发布日期:2015-07-20 来源:农牧业局 作者:

1.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办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2)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3)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4)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5)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需提交的材料:(1)《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3)相应的维修场所和场地使用证明;(4)主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5)主要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3.审批程序:提出申请→受理→集中会审→办证→领证。

办理时限:10天

办理地点:磴口县农牧业机械服务站

联系电话:7966646 

联系人:刘建勋 杨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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