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规定,办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程序如下:
购机→补贴申请→审批→重点机具核实→汇总。
1、购机。农机用户直接向农机销售企业进行“全价购机”,购机时向企业索取销售发票和销售机具基本信息单。
2.申请补贴。购机者凭购机发票和销售机具基本信息单到农机部门申请补贴,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草场证(牧民)、惠农“一卡通”等原件。
3.审批。农机部门受理农牧民申请,将申请信息录入《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由系统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指标确认书,供购机者签字确认,农机部门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有效。
4.重点机具核实。农机部门对农牧民购机情况进行重点机具检查核实,核查员在补贴重点机具核实登记表上签字。
5.汇总。农机部门对补贴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补贴花名报县财政部门,由县财政逐户打入购机者“一卡通”。
办理地点:磴口县农牧业机械服务站
联系电话:7966647
联系人:白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