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条件
凡是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责任赘述能力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报的主体,包括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种产销联合体、协会等服务农民和拓展农产品市场的服务组织。
2、 申报需要材料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
(3)、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5)、《产地环境检测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估报告》或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6)、《产品检验报告》(一年之内);
(7)、要求提交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