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一下条件:
(1) 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2) 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 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2、申报需要材料
(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2)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3)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4) 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5) 产品执行标准;
(6) 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7)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9) 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