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1、领第一胎准生证的证件包括:
(1)结婚证; (2)女方户口簿; (3)女方小一寸相片一张; (4)女方单位或居委证明; (5)产检证(应注明预产期); (6)男女双方身份证; (7)新婚夫妇学习证; (8)男方领取准生证申请表。
2、领第二胎准生育证的证件包括:
(1)准许生育二胎通知书; (2)要求生育二孩指标申请表; (3)一孩夫妇基础知识教育学习证。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特殊情况生育审批办法》的通知》
办理机构
计生局、社区居委会
主办单位:磴口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磴口县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2011 Dengkou Inner Mongolia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 13001742号
联系电话:0478-4262212 Email:axxaty@163.com
技术支持: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